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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平羅縣教育體育局關于寒假校園安全工作督查情況通報
各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
為進一步做好全縣校園安全工作,防止校園火災事故發(fā)生,縣教體局成立檢查組于1月21日-23日對部分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的值班值守、消防安全、規(guī)范辦學等方面進行了督查,現(xiàn)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目前,平羅中學高三年級現(xiàn)有1510人在校上課,其中519人(男生197人,女生322人)住宿;平羅二中高三年級現(xiàn)有1280人在校,其中463人(男生181人,女生282人)住宿;3所學科類培訓機構按照相關政策寒假全部暫停;14所體育類培訓機構中2所停辦,12所正常開展培訓活動;全縣其他各中小學、幼兒園均已放假。縣教體局在放假前已通過會議就校園寒假安全工作進行詳細的安排部署,各學校、幼兒園都能按照要求將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值班安排有教師、保安、帶班領導,記錄及時,值班人員均能夠按照要求在崗值班,在放假前組織人員對校園各領域進行安全排查,并通過家長微信群、致家長一封信等渠道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提醒。
二、存在的問題
(一)校園使用大功率電器不規(guī)范。一是督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部分農(nóng)村校園值班室溫度過低,值班人員不按規(guī)定要求使用采暖設施;二是部分學校教師周轉房內均存在使用大功率電熱毯、電暖氣等現(xiàn)象。
(二)校園值班巡查記錄不規(guī)范。一是各校園都能落實值班制度,帶班領導、值班教師都在崗值班,但值班巡查制度落實不到位,巡查記錄只有安保人員巡查記錄,未見值班人員填寫巡查情況記錄;二是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各校園均未在值班室明顯位置張貼突發(fā)事件處置流程和上報流程。
(三)校園消防安全檢查不到位。一是個別校園消防安全檢查時間不實,落實校園日巡查、周排查、月調度工作不細,放假前安全檢查有漏查現(xiàn)象,如四中、六中個別滅火器檢查卡1月份未填寫,頭閘中心幼兒園、高莊中心幼兒園、廟廟湖幼兒園滅火器記錄不連續(xù),個別滅火器檢查截止日期停留在2023年11月份。二是消防設施檢查不仔細,如:平羅七中學生宿舍新裝防火門未安裝順序器;陶樂中學保安室一具滅火器瓶體為2005年已超過使用年限,教師周轉房一處應急逃生指示標識故障;黃渠橋九年制學校學生宿舍樓一處消防水帶已殘破,教師周轉房防火門均已變形不閉合;紅瑞燕寶小學教師周轉房內有兩處插板已出現(xiàn)打火現(xiàn)象。三是檔案資料歸檔不及時,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校園2023年的各類登記冊、巡查記錄與2024年放在一起,未對安全檔案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四)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存在問題。在檢查校外培訓機構過程中發(fā)現(xiàn)普遍存在制定的消防應急預案中未將責任細化到具體崗位,職責表述籠統(tǒng)、不具體;消防設施部位未張貼檢查責任卡;個別培訓機構收費、退費標準不規(guī)范,中小學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填寫不完整等問題。其中,平羅縣正道跆拳道匯融館未落實“面向12歲以下兒童學生的培訓場所樓層不得超過3層”的規(guī)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校(園)長、校外培訓機構要深刻汲取1月19日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英才學校宿舍樓火災事故和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增強做好歲末年初校園和培訓機構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強化問題整改。各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要認真對照以上問題盡快舉一反三開展隱患自查整改,同時要找準出現(xiàn)問題的根源,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同類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三)強化值班值守。各學校(園)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強化對值班人員的安全教育,防止意外發(fā)生,發(fā)生災害事故學校(園)要及時按照信息上報制度上報教體局值班室和帶班領導,避免發(fā)生信息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情況。
(四)強化安全教育。寒假已至,春節(jié)臨近,學生、教師外出活動增加,火災、交通等各類安全事故易發(fā)多發(fā),各校(園)要通過召開線上家長會、落實周提醒等各項措施,強化對師生的安全提醒和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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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羅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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