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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關于賀波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平政干發(fā)〔2024〕9號
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
根據縣委平黨干字〔2024〕35號文件精神,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賀波兼任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督學;
張偉杰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秀娟任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督學;
劉濤任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劉瑞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免去縣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章良微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免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職務;
????肖軍兼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李文忠兼任縣中醫(yī)藥管理局局長,免去兼任的縣疾病預防控制局專職局長職務;
????賀祥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沙占友任縣審計局副局長,免去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王金國任縣數據服務中心主任;
馮明宏任縣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局局長;
????賀莉任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勞動保障維權中心)院長(主任);
王金榮聘任縣自然資源規(guī)劃服務中心主任,免去掛任的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職務,聘期三年;
免去姚萬金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胡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張偉康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吳佳美縣審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樹強兼任的縣市場監(jiān)管綜合執(zhí)法大隊副隊長職務;
免去王曉波縣德潤農業(yè)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免去徐建寧夏德泓投資建設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財務總監(jiān)職務。
因機構改革,凡涉及機構更名、整合、撤銷單位的領導干部原任職務自行免除。
平羅縣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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